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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节后用工指南


​东莞发布疫情防控期

企业复工用工指引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节后复工用工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该指引从严格落实员工防疫防控措施、引导员工分批返岗、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用好当前社保优惠政策4个方面,共20项具体措施。

现将《指引》公布如下,请东莞广大企业根据指引,落实做好防控措施、安全有序返岗、劳动关系、社保经办等相关工作。

  一、严格落实员工防疫防控措施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2.建立完善防控设施设备。企业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教育宣传。企业可以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院员工停留。

  3.严格把好员工入口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员工合理安排返莞。一是对疫情重点地区以及非疫情重点地区但有“两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要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莞返岗;二是对有“两史”员工已返莞的,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三是隔离观察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返岗。

  4.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分类处理。企业要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规定上报。根据体温检测分为五类对进入企业员工进行分流(详见文末链接)。

  二、引导员工分批返岗

  5.合理安排开工计划时间。企业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制订复工生产计划,确定各条生产线的先后开工时间、用工需求规模以及员工返岗计划安排,合理确定开工计划时间。提前复工的企业,要按照省的要求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要求,向属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6.配合做好用工摸底工作。企业要与员工做好对接沟通,详细掌握员工节前返乡及节后返莞返岗情况,做好湖北地区员工动态信息摸查。有招用湖北地区员工的企业,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登录网址 http://120.86.191.152填报并及时更新湖北地区员工动态信息,企业登录账号及密码已由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发至各企业。

  7.引导员工有序分批返岗。企业要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和生产轻重缓急需要,合理制定节后复工生产计划和员工分批返岗安排以及用工调剂安排,确定返岗人员的数量、时间和来源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岗位、分车间、分省份、分时段把务工人员合理分成若干小组,告知具体返岗时间安排,引导员工有序返莞返岗,避免务工人员大规模集中入莞。

  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8.依法保障员工春节假期期间工资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安排,春节假期从2020124日至22日。其中2020125日至27日为法定节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余7天,企业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9.依法保障员工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报酬权益。2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10.依法保障员工隔离、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权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期满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应依法保障其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11.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员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12.可安排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返岗员工带薪年休假。对于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返莞复工的员工,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

  13.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以上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14.劳务派遣机构要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活动。劳务派遣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等线上招聘渠道,避免组织赴重点疫情地区招工,暂停派遣或组织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来莞务工,引导非重点疫情地区员工安全有序回流。建立健全用工名册台账,做好员工籍贯、来源地统计及健康检查。

  15.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安排。2020131日至29日开庭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止审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需开庭的,做好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检疫防控工作。

  四、用好当前社保优惠政策

  16.受影响企业可延缓缴纳社保费用。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17.相关社保业务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18.失业金领取资格暂时取消现场验证。仍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比对参保信息,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给予认证通过,无需现场认证。

  19.社保经办窗口服务实行全预约制。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将于23日对外开放,部分镇街将实行弹性开放。窗口不受理现场取号,采用全预约制,可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前3-7个自然日进行预约,其他预约方式已暂停。

  20.采取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利用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粤省事”、“粤商通”、“东莞人社”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咨询和疑难解答可拨打1234512333

 

 

 

 链接:

对进入企业员工进行五类分流

  一是近14天从湖北返莞的体温37.3℃以上的人员,立刻戴上口罩,联系当地镇街发热门诊重点医院调配专车转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二是近14天从武汉市返莞的体温37.3℃以下的人员,送当地镇街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三是近14天从湖北非武汉市返莞的体温37.3℃以下的人员,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要求其聚焦隔离留观14天,并由企业向社区报备;四是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体温37.3℃以上的人员,立刻戴上口罩,并指引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五是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复测体温37.3℃以下的人员,予以放行。

 

 

 

 

 

 

 

 

东莞市企业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来源:东莞时间网

 

 

 

 

 

 

 

 

 

 

    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持我市经济稳定发展,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东莞市企业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131

    为切实做好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持我市经济稳定发展,制定本防控工作指引。

    一、严把人员进入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定员工和车辆在统一的入口进入。

    二、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企业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院员工停留。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置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

    三、设置体温检测点开展体温检测(附件12

    企业根据员工活动情况,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信息登记。

    (一)体温<37.3℃者:若近14日从武汉市返莞,立刻戴上口罩,送当地镇街集中医学观察点,对其发放医学观察告知书(附件4)并进行医学观察;对近14日从湖北非武汉市返莞的人员发放居家隔离健康告知书(附件5),要求其居家隔离留观14天,并由企业向社区报备;对其他地区返莞的体温正常人员发放健康告知书(附件6)予以放行。

    (二)体温≥37.3℃者:若近14日从湖北返莞,立刻让其戴上口罩,并联系当地镇街发热门诊重点医院(附件7),然后将其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或相对独立、通风的场所等待转运,转运后要立即对有关场所的物表、地面等进行消毒(附件8)。若为全国其他地方返莞的人员,立刻戴上口罩,并指引其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

    四、开展全体员工日常健康管理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以部门或车间为单位,各设置一名小组负责人,负责每天收集员工的健康信息,包括体温、有无咳嗽、有无气促等症状。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动态了解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症状患者时需及时上报值班工作人员,并按照第三点处置。

    五、避免人群过于密集

    近期,企业不举办多人参加的会议、集体培训、聚会等,必须举办的可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举办;如企业内设有食堂,可采用分批就餐或打包至各自部门(车间)就餐的方式控制同时就餐的人流量。

    六、加强卫生宣传工作 

    各企业要通过横幅、LED显示屏、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员工开展个人卫生教育宣传,详见附件9

    (如国家、省有调整更新,以更新内容为准。)

    附件1

    东莞市企业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分流指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对进入企业员工进行分流,共分为五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近14天从湖北返莞的体温37.3℃以上的员工,立刻戴上口罩,联系当地镇街发热门诊重点医院调配专车转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

    二、近14天从武汉市返莞的体温37.3℃以下的人员,送当地镇街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三、近14天从湖北非武汉市返莞的体温37.3℃以下的人员,发放居家隔离健康告知书,要求其居家隔离留观14天,并由企业向社区报备;

    四、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体温37.3℃以上的人员,立刻戴上口罩,并指引其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

    五、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复测体温37.3℃以下的人员,予以放行。

    附件2

    企业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工作流程图

    附件4

    实施医学观察告知书

    先生/女士,根据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对您进行为期14天医学观察,观察期自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止。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健康,在医学观察期内请您务必配合卫生部门集中管理、隔离医学观察、采样检测,及其他体检工作安排。

    医学观察对象签收:

    此告知书可作为单位带薪休假/学校请假凭证。

    ××××××××××××××

        

    附件5

    居家隔离健康告知书

    尊敬的员工,当前正值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请留意自己的健康状况,自行居家隔离留观14天,并向社区居委会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避免接触他人并戴上口罩尽快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详见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就诊,并告知个人旅行史,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诊治和防控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

        

    附件6

    健康告知书

    尊敬的员工,当前正值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请留意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避免接触他人并戴上口罩尽快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详见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就诊,谢谢您的配合!

    附件8          

    临时医学观察点消毒

    发热患者离开后,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可选以下方法之一:

    1.汽化(气化)过氧化氢消毒装置消毒法:可对空气和环境物表进行一体化消毒,具体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2.采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60min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

    附件9

    卫生宣传核心知识

    1.戴口罩,勤洗手,防病意识人人有;

    2.洗净手、防疾病,个人卫生最要紧;

    3.多通风,勤洗手,洁净伴我走;

    4.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

    5.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市民应养成勤洗手、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掩住口鼻或佩戴口罩、常开窗通风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来预防疾病。

    6.当前正值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请留意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避免接触他人并戴上口罩尽快到当地镇街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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